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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5-04-22 16:40:56

各分团委,各团支部:

2024学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保障。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发组织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

   1.班子建设优秀。确保定期换届,实行民主选举,成员整体素质高,制度完善且有效,思想作风坚定;

2.主题活动出色。围绕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以“育人”为核心,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实际帮助,青年学生受益广泛,成效显著;

3.支部建设卓越。履行团委职责,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支部工作,推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支部定期换届,实行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完善且有效,充满活力;

4.活动阵地优良。活动有固定场所,工作有坚实基础,经费得到充分保障;

5.工作环境优越。得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团建工作被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框架,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关于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政策。

(二)先进团支部

1.班级团支部组织结构完善,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班级风气良好,具有强大的凝聚力。能够认真并及时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2.能够定期组织团日活动,活动参与广泛,同学们的满意度高。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科技文化以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3.认真负责地执行“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

4.在2024学年中,支部团员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优秀团员

1. 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学院建设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优秀,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按时缴纳团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组织生活,遵守团的纪律;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

4.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位于全班前1/2,且无不及格科目;

5. 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纪律处分;

6.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生科研和创新创业等活动,表现突出;

(四)优秀团干部

1. 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学院建设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优秀,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团的组织生活,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显著,并能经常深入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建议与要求;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工作作风正派,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能够自觉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4. 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完成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各类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成绩合格;

5. 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成绩位于全班前1/2,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并带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纪律处分;

6. 担任团干部职务至少满一年。

二、评定方法

1. “五四红旗分团委”采取申报制,由各分团委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最终确定3个名额。授予“五四红旗分团委”的分团委书记为本年度院级优秀团务工作者;

2. “先进团支部”由各分团委在本单位评比,按照本院团支部总数的10%推荐认定;

3. “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每个支部原则上可推荐2名优秀团员,学院团委及分院团委可按照学生组织团员总人数的10%推荐认定;

4. “优秀团干部”由学院团委及各分团委分别在本单位评比,按照本单位团干部总数的20%推荐认定。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五四红旗分团委”和“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撰写不少于500字的申报材料。“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其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要体现支部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所有材料正文要求使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附件1、5、6、7于5月10日前上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308510163@qq.com,纸质材料上交国交中心106办公室。附件2、3、4纸质稿由各分院自行留档。 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杜绝虚报、夸大,各分团委需严格审核把关。

2. 各分团委需组建评审小组,通过材料审核与民主评议综合评定推荐名单,经分院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送至学院团委。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绍学院元培团[2025]16号团员评议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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