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绍学院元培党委〔2018〕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为优秀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从青年学生中公开选拔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广大青年学生中选拔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努力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
二、岗位职数
元培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任期1年
三、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报名对象原则上为我院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预备)党员;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
4.具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部门部长及以上)经历,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
5.学业成绩综合测评为班级前30%。曾获综合奖学金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
四、选聘程序
1.本次选拔采取二级分团委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分院党总支牵头,分团委负责落实,做好发动、推荐、资格审查等工作,并于11月9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团委赵丽颖老师处(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1),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QQ邮箱 1536647297@qq.com。
2.选拔方式与程序将另行通知。拟出初步人选名单,并向院党委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经院团委考察后统一发文任命。
五、培养工作
院团委高度重视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锻炼与培养工作,任职期间需参加院分团委书记例会,确保每周至少有一定时间能在团委协助开展各项工作。
院团委对学生兼职副书记在职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意见,放入学生档案。在职期间表现良好,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评为学院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分院核定名额。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绍学院元培团〔2020〕30号:关于开展2020年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