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事务通知 >> 正文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10-09 10:2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以下简称“推优”)是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和考察工作。

 第三条 推优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由学院团委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级团总支会同党总支组织实施。 

第二章 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 推优对象:28周岁以下的在籍优秀团员青年。本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均可作为推优对象。共青团员入党,应经团组织推荐。

 第五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的义务,按时交纳团费。

 (二)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并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或业余党校学习且结业。

 (三)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成绩优良,无挂科。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记录。团结同学,尊重师长,综合素质较高。

 (四) 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在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书院生活和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

  第六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考察期间按时递交思想报告,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取得结业证书。在一年的培养考察期内在党性修养、理想信念、社会责任、道德意识等方面有较高觉悟、坚定信念。

 (二)学习勤奋、学业优良、积极参与科研竞赛活动。学期智育成绩位列班级前二分之一,考察期内没有出现课程重修情况。

 (三)遵纪守规、书院生活、公益实践、班团工作、学生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积极参与公益实践和志愿服务。无违反校纪校规等现象。

 (四)团总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发展标准,合理考虑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年龄、专业分布。

 第七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一)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二)获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三)在各级各类学生科研、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省、市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团队)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五)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第三章 组织推荐 

  第八条 推优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学院团委根据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数的3倍和1.5倍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计划数。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按照40人以下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40人以上的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大一第一学期和大四学年原则上不做推荐。发展对象推荐按照各团支部推选1-2名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原则上大四第二个学期不做推荐。

  第九条 推荐以班级团支部推荐为主,各级团总支学生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 民主推荐程序:

 (一)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方可开会)。团支书向全体团员传达上级党团会议精神、通报团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讲明推荐要求等。

 (二)入党申请人分别向团员大会作思想、学习、工作汇报。

 (三)工作人员发放推荐票。

 (四)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五)工作人员进行计票、统票、公布结果。得票数超过参会团员人数二分之一者,为推优对象候选人。

  第十一条 组织审定。各团支部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送至各系团总支审定。团总支审定并公示3天后,指导优秀团员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发展对象登记表》报送学院团委审批发文。

  第十二条 推荐纪律。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取消被推荐人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第四章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附则解释。

附表1:《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附表2:《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登记表》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

  2017109

 附件1: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

 附件2: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登记表.doc

 绍学院元培团[2017]10号关于推荐党员发展对象通知.doc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理工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