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13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3-07 17:00:07
各系团总支:
13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按照2008年制定原办法执行,现就做好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外学分认定对象: 13级全体学生
二、课外学分申报时间范围:2015-2017学年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3月16日—4月10日需认定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材料,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所在系。
2.4月20日前,各系汇总整理后,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团委。
3.4月25日前,学院团委组织课外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学生课外学分的认定与公示。
4.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结束后,由学院教务部将课外学分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5.其他要求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
2017年3月7日
